博望区教育局扎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29.10.2016  09:31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政策是国家为促进教育公平、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教育惠民政策。博望区为贯彻好普通高中国家资助精神、落实好政策,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国家助学金惠及到真正的贫困学生,不让一位在籍在校高中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各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资助人员,并制定了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施方案。高中助学金工作实施之后,做好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教育局要求各高中也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及时、到位。 

层层夯实责任,规范评审程序。教育局为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惠及到贫困学生,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人情资助和弄虚作假。凡是具有正式高中学籍的贫困学生均可向就读班级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班主任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评审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再次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公示栏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最后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 

强化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教育局严格按照国家资助资金管理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资助学生信息审核准确无误后,采取由学生资助卡的发放形式,将学生资助专用卡发放贫困学生手中,确保了资助资金足额发放。在资助工作中,教育局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或举报。同时,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坚持因校制宜,做好校内资助。各高中在做好国家助学资助工作之外,还要根据学校情况,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学费、设立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做好校内资助工作,校内资助对象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学生。 

据悉,2016年博望区共资助学生451人次,发放资金45.1万元。(特约通讯员:柴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