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遗失小店 取回被索证明

04.09.2014  12:24

  铜陵县一男子将手机遗失在小店内,回去取时,被店主告知需要证明,五松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手机串号对比,证实该手机为男子所有,男子顺利地拿回了遗失的手机。

  2014年9月1日17时许,一男子到五松派出所报警称,其将手机遗失在某小店,可是店主不还给我。民警经仔细询问得知:原来,男子叫刘某,当日下午15时许,刘某到辖区某小店去买东西,由于买的东西多,当时,刘某就将手机放在柜台上,临走时,忘记将手机带走,一个小时后,刘某发现手机不在身上,想起自己手机还遗忘在小店内,便回到小店去取,可是店主称需要刘某出具证明,不能随便将手机拿走。无论刘某报手机号码,还是说出手机的特征,店主就是不给。气急之下,刘某跑到派出所来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让刘某将购买手机的发票等证明来拿,随后,与刘某一起来到该小店,据店主称,其每天到小店购买东西的人较多,如果冒然将手机给了刘某,后面又有人来要手机,那就说不清楚了,刘某又不能拿出证明其手机为其所有,才不愿还给他,后民警将手机串号进行对比,证实该手机就是刘某所有,店主将手机归还了刘某。(张诗学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