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卫医秘〔2014〕103号
关于核准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淮南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对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的请示》(淮卫医〔2014〕86号)收悉。经我委抽查后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同意你局组织评审的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淮南新华医疗集团北方医院、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淮南新康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
二、请你局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授予各医院全国统一格式的等级证书及标识并报我委医政与医管处备案。
三、请积极稳妥推进医院评审工作,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把医院评审的有关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周期性评审和日常不定期评价相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持续改进。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卫生局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