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两市民置换房屋起矛盾 房产证十几年未过户

23.02.2017  21:32

据市场星报报道, 十几年前,韩某和刘某在置换房屋的装修赔偿上闹僵了,房产证也没有及时过户。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了解到,在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刘某拿到了迟到近二十年的补偿款,韩某也顺利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一个矛盾耽搁近20年

记者了解到,韩某和刘某原属于一家公司职工,1999年单位置换职工住房,单位将刘某家的住房置换给韩某一家居住,刘某一家搬到单位宿舍。

在置换中,刘某的爱人吴某要求韩某家给予一定的装修赔偿,因为刘某曾对家里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安装了瓷砖地板及铁门,但韩某却以“住房置换给我就是我的”为由拒绝了赔偿。

韩某当时觉得,如果刘某非要装修赔偿,可以把瓷砖拆掉、铁门搬走,自己没有理由要给予金钱上的补偿。

因为两家人各执一词,闹得非常不愉快,刘某一家带着怨气搬走了,房产证也没有及时进行过户,房产证上还是刘某的名字,就这样过了近二十年。

一顿诉苦化干戈为玉帛

这么多年过去,韩某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于是多次找到刘某,希望刘某夫妻能陪同自己一起去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刘某和爱人吴某心里憋着一口气,就是不同意去过户。无奈之下,韩某想到了街道司法所的电话,便一个电话打了过去,寻求调解员的帮助。

了解这一情况后,司法所调解员找到刘某家,又通过电话联系,吴某的态度比较激动,表示不要调解员管这件事件,使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得知吴某在在辖区附近一家企业从事管理工作,调解员便找到吴某,一边不急不躁、耐心地听着吴某列举了当时置换房子时自己一家所受的气,一边适时地宽慰吴某。调解员发现,一顿诉苦之后,吴某情绪缓和了许多。

为了彻底解决矛盾,街道司法所调解员没有急于为韩某说“好话”,而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通过电话、上门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两家面对面坐在了一起,韩某向刘某支付一定的装修赔偿,而刘某和吴某则同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盛菊 陈三虎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记者 沈娟娟

原标题:合肥两市民置换房屋起矛盾,十几年未过户 责任编辑:许大鹏 文章关键词: 置换房屋起矛盾 房产证十几年未过户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