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整治房地产格式合同 私立“霸王条款”被罚!

26.06.2014  10:38

  近期,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房地产格式合同118份。在备案的合同中,发现“问题条款”(含“霸王条款”)62条,下达《限期修改通知书》12份。同时,对某房地产公司使用违法买卖合同行为进行了查处。

  该县办案人员在检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某房地产企业与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属“霸王条款”。通过调阅2013年4月该企业在市场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文本进行比对,发现该房地产企业将合同备案中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进行了删除,减轻了企业的责任。根据以上情形,执法部门除责令企业对合同进行修改、恢复有关条款外,还对其违反《合同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曹园生、谢菲、张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