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前将房产留给赡养人 房产局称未公证无法过户

20.06.2014  14:39
导读:合肥市民靳传文一位曾祖父辈亲属去世前,将名下一套房产通过遗嘱方式,赠送给他。只因遗嘱未办理公证,市房产局认为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拒绝过户。如今,被继承房屋成了无主财产。有律师认为,房产局拒绝过户行为及所依据文件均属违法。为获取房屋所有权,靳传文已将市房产局告上法庭。

合肥市民靳传文一位曾祖父辈亲属去世前,将名下一套房产通过遗嘱方式,赠送给他。只因遗嘱未办理公证,市房产局认为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拒绝过户。如今,被继承房屋成了无主财产。有律师认为,房产局拒绝过户行为及所依据文件均属违法。为获取房屋所有权,靳传文已将市房产局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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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靳传文曾祖父兄弟靳怀纲没有子女,老伴去世后,一直由靳传文赡养。为了回报他的照顾,靳怀纲决定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由靳传文继承。2012 年2 月,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继承细节。

去年12 月11 日,93 岁的靳怀纲去世。但时至今日,靳传文却一直拿不到房子。

靳传文告诉记者,市房产局认为他和老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没有办理公证,不具有法律效力,拒绝为他过户。这套房子因老主人过世,新主人未至,成了无主财产。

“当时太爷爷身体不太好,签协议时,请了四个邻居作证,但都没有想到去公证。”靳传文说,如今老人已去世,房产局再要求补办公证,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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