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房产局副处长与下属为161户开证明 逃税117万

12.01.2015  12:11
核心提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二被告人玩忽职守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不大,且案发后能积极挽回全部经济损失,流失的税款现已全部追回,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遂对两被告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一个是房地产市场产权产籍管理处副处长,一个是房产局房产监理处办公室主任。这两个人所负责的是对居民住房的套数进行把关,从而把握国家的税收比例。但实际工作中,这两人竟然“关口打开”,没有经过检查就给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购房人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总计161份,致使国家契税流失117万余元。

法院查明,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杨某某(房地产市场产权产籍管理处副处长)、王某某(房产局房产监理处办公室主任)在颍上县房产局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办理相关业务期间,未经查询给161名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具了《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使购房人违规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致使117万余元契税流失。其中杨某某出具了96份《家庭唯一住房证明》,致使69万余契税流失;王某乙出具65份《家庭唯一住房证明》,致使48万余元契税流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二被告人玩忽职守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不大,且案发后能积极挽回全部经济损失,流失的税款现已全部追回,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遂对两被告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