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打工女遇极品房东,在外租房的小伙伴要注意了
很多在外租房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经历,租房时交了押金,但房子到期了,房东却不愿退还押金,这种押金难讨已成为很多租房者的难题。最近合肥有位网友也遇到了这类问题。
2014年11月1日,有位网友在某论坛上爆料称,她于2012年在金寨路与太湖路的某小区租了一处房子,因为不想续租,就向房东要求退还租房时1000块钱的押金,但房东却以违反合同为由,拒绝退还押金。网友无可奈何,只有上网发帖求助。
(图片来自网络)
原来,两年前,网友小丽(化名)来合肥打工,便在金寨路与太湖路的某小区租了一间公寓,这间公寓一直租住了两年。在租赁房子时,小丽也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标明的房屋到期时间是2014年10月31日,租赁协议上也明确表示,退租须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并办好交接手续,双方结清押金。
由于不想继续租住,小丽在10月17日便发信息给房东说明了这一情况,房东当时的语气很生气,但也没说什么。后来的几天,房东也带了人过去看房。22号的时候房东打电话让小丽把钥匙给她,小丽也遵从了房东的要求。24号,房东又打电话问小丽能否提前两天搬走,因为她要打扫房间,其他的类似于水煤电之类的在搬走之前也要抄下,证明小丽在搬走之前没有欠费的情况。小丽也同意了,便对房东说她决定明天就搬。但是,当小丽要求房东退还当时签订租房协议时的租房押金时,房东却不同意了。房东说,租赁合同上面写的是31号,要退押金也要等到31号再说。但是,当小丽31号晚上打电话给房东的时候,房东却说押金不能退还给她,原因是小丽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也就是小丽在搬走之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小丽就纳闷了,虽然没有提前一个月,但是既然你都已经带人来看房了,她也答应提前两天搬走,为什么提到押金房东却耍赖了呢?如果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至少押金得退一些吧!没有办法,小丽便上网求网友支招,希望能够得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类似于房屋租赁双方有关租赁押金纠纷的事件有很多,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也特地上网咨询了律师有关于房屋租赁押金方面的问题。
所谓的房屋租赁“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是要返还的。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但是如果合同上已经明确写明押金是为了防止承租人提前退房而造成房东租赁损失的,双方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所以,广大租友们在签订合同时千万要注意了,一定要看清合同上房屋押金的性质。
如果在租房时遇到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再向法院起诉。
租房季已经来临,租房大军更是一波接一波啊!在租房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租房知识你懂得多少?今天小编就为合肥广大的租房者们整理出了租房的注意事项,来了解下吧,说不定会对你有帮助!
不得不看的租房知识,小盆友们赶紧进来瞅瞅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
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2、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
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与复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别;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第三,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周边情况,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否熟知基本情况。
3、房屋设备新旧搞清楚
你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4、水电气费用问题
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5、租房合同多了解一点
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问题。(信息来源:安徽生活网)
责任编辑: 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