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吊销31户长期停业不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11.07.2016  22:06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要求,2016年1月以来,泾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长期停业不经营企业集中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截止6月底,已吊销企业营业执照31户,督促20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企业补报了2013、2014年度报告并申报2015年度报告,同时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清理工作中,该局对在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中的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建立专门台账。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到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园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实地核查企业是否可以取得联系、是否开展经营活动,向税务部门核实企业申报纳税情况等方式,逐户核实情况,分类规范处理。

  一是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其它方式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其补报历年来年报,并指导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是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多次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依据《公司法》第211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是对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积极引导其依法注销。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宣传督促力度,积极与税务、企业业务主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引导和指导处于清算和破产程序的企业依法组织清算,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进一步真实企业登记数据,服务于政府客观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