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户籍办理平台 深化便民利民服务
户籍业务办理工作是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重要基础工作,能不能抓好,直接影响到警民之间的感情,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为进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新发派出所针对户籍业务办理的实际,以“亲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好评。
一、以文明服务制度为规范,提升服务质量。
新发派出所将《户籍类收费标准》《户政办理须知》等公布上墙,制定了《户籍民警行为规范》、户籍工作文明用语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用“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要求户籍窗口民警,做到接待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明确了“不让工作职能在我的岗位上削弱,不让办事群众在我的接待中冷落,不让不文明行为在我的身上出现,不让公安机关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的“四不让”工作目标,坚决杜绝“生、冷、横、推”现象,从言行上严格规范户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以规范的服务态度创一流的服务质量。
二、以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为抓手,提升群众满意度。
从顺应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新要求出发,新发派出所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便民利民措施的各项要求,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实行预约上门制度。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年老体弱的特困户,由责任区民警在走访时先登记所办事项,约定上门办证时间,由户籍民警为其提供上门办理、上门接送、办证送证服务。
二是实行限时工作制度。对于群众办户办证,能即时办结的立即进行办理,对于不能即时办理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告知群众办结的时限,严禁“慢作为”现象发生。
三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对于群众办户办证需要多个所队共同办理和县局审批的,实行一站式服务,由户籍民警统一受理,然后进行岗位流转、内部转递,让群众少跑路、少费时。
四是实行户籍业务办理回访制度。在户籍业务办理完成后,对群众进行电话回访,询问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的满意度,以及对派出所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倾听民意,及时发现自身问题做好整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