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1752户水毁住房群众“一户不落”重建新居
“新房上个月就建好了,住进去已有一个月。 ”2016年12月30日,枞阳县枞阳镇连城村村民陈永红告诉记者。陈永红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夏洪灾中住房被毁。政府补助两万多元钱,帮陈永红在原址重建了新居。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像陈永红这样今夏住房遭水毁、需要重建的群众,全省共有11752户、31801人,分布在合肥、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9市。截至2016年11月底,重建工程已全部竣工,11752户重建户、31801名受灾群众一户不少、一个不落,在乡者已返回家园,在外上学务工者有家可回。
省委、省政府将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求确保所有重建户在2016年11月30日前能顺利回家。各地建立健全“县组织、乡为主、村服务”重建工作体系,挂图作战,及时盘点,对账销号。在科学规划选址的基础上,部门联动为重建提供技术、用地、市场监管等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指导,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确保重建住房地基牢固、结构安全、墙体稳定、整洁明亮、居住适宜,实现通电、通水、通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兜底保障的政策,解决了困难群众资金不足的后顾之忧。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中,我省按重建户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分类救助。重建住房的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政府补助标准为户均不少于2万元,一般户户均不少于1万元;修复严重损坏住房的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户均不少于0.6万元,一般户户均不少于0.4万元。对无自建能力或自建能力弱的困难户,各级政府叠加政策、有效保障。金寨县燕子河镇龙马村遭水毁住房的贫困户汪全福家,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腾退补偿等多项政策,获得十几万元补助,如今已在集镇上购置新房、安居无忧。(记者 汪国梁)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