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戒毒局要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戒前100%谈话[第346期司法连线]

01.07.2016  14:58

本报讯 近日,省戒毒局出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戒前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戒毒人员解戒手续和解戒前谈话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对临近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开展100%谈话,了解掌握戒毒人员所内戒治、民警执法执纪等情况,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促进戒毒场所民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办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手续、发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的当日或前10个工作日内,由各戒毒所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民警应客观、真实、全面记录戒毒人员反映的情况,填写谈话登记表,与被谈话人共同签字确认。谈话地点应设在规范的戒毒执法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对被谈话人反映的有关问题,戒毒所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甄别分类,及时进行处理。对于涉嫌违法违纪或者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的,纪检监察部门应提出拟办意见,及时报告,依法依纪进行调查处理。对谈话中反映问题线索不调查、不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监督责任;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责任。(纪宣)

稿件来源:2016年6月30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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