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旭光成为我省首例村干部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2014年10月15日,合肥市肥西县一名普通的基层村干部唐旭光在安徽省立医院采集室捐献了造血干细胞,成为我省首例基层村干部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是2014年第17例志愿捐献者,也是我省第64例志愿捐献者。
2008年,唐旭光在献血时加入了中华骨髓库,今年7月他接到通知,在上海治疗白血病的一名3岁小患者与他配型成功。在得知自己配型成功后,唐旭光觉得自己特别“幸运”,在知道对方还是个3岁孩子时,更觉得自己“做得对”。唐旭光的家人一开始并不支持他,尤其是他的妻子,为了让妻子安心,他从网上收集了很多资料给妻子看,并和赞成自己做法的儿子一起说服她。看到了丈夫的坚持,唐旭光的妻子最终支持了他的决定。
在住院注射动员剂,为捐献做准备的这几天,正是唐旭光所在村子“秸秆禁烧、严看死守”期,他作为一名村干部原本被安排负责一个片区的禁烧工作,为了能让他安心捐献造血干细胞,村里派专人负责唐旭光的禁烧工作。他的同事说:“我们一听说唐旭光自愿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事,都很佩服他,他的这一善举,是我们全村、全镇人的荣耀。”
捐献当日,安徽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孙齐云专程到采集现场看望了捐献者,并为他颁发了捐献荣誉证书和博爱金鼎,她对唐旭光这种救人于危难、造福他人的大爱之举,她给予高度评价:“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干部,唐旭光将生命的种子捐献给陌生的患者,用爱心和热血,重新点燃患者的生命之火,给濒临绝望的家庭带来了希望,他及其他63位捐献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她希望通过对唐旭光他们这些捐献者事迹的宣传,带动更多的人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让更多的生命得到延续,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的春风和温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