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研院承担编制的我省首个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颁布实施

02.09.2016  15:00

      近日合肥市政府正式公布实施《合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省首个颁布实施的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安徽省经济研究院编制完成。

        《规划》统筹考虑合肥市城市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战略格局,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基本单元将合肥市国土空间划分为核心优化区、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集聚发展区、农业发展区、生态涵养区和禁止开发区五类主体功能区,明确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并制定差别化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该规划是指导合肥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开发的前瞻性、战略性、纲领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其空间开发战略、主体功能等理念已被应用于《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合肥市推进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随着我省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日益迫切。下一步,省经济研究院将集聚优势力量,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研究,为优化我省空间开发格局和实现绿色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