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

01.04.2015  10:35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福字〔2015〕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自身建设,着力规范求助受助人员管理和服务。
      《通知》要求救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爱岗敬业教育和政策法规、工作技能培训,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救助管理工作队伍。
      《通知》要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做好来站求助人员初步检视和处置、安检和甄别和入站受助人员照料和服务, 对因身体智力等其他原因无法查明具体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以适当形式提供切实有效的寻亲发布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站内受助人员的救助服务。对防范求助人员骗助骗票行为、强化对救助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进行了具体规定。

       

上报单位:福慈处
信息作者:韩成武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