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立法加强湖泊管理和保护

01.08.2017  15:47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日讯(记者:陈晨)《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日前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号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湖泊管理和保护的制度空白。

  根据《条例》,凡陆地表面积水形成的比较宽广的水域,包括天然湖泊和人工湖泊都在保护范围之内。据统计,我省常年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的自然湖泊有267个,水面面积3605平方公里;人工湖泊5826座,总库容324.78亿立方米。为了依法加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要求全省湖泊实行河长制管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实行河长制管理,河长要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湖泊的管理保护工作,建立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湖泊管理和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条例》还规定,应建立湖泊保护名录制度。列入名录的湖泊,应当根据湖泊的资源状况、功能等实际情况编制湖泊保护规划,规划内容包括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的目标,水功能区划和水质保护目标,岸线利用等。曹林生:“对长年水面积在0.5及以上的湖泊、城镇规划区内的湖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湖泊都要纳入名录进行保护。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都要编制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湖泊保护规划从事养殖、种植、城乡建设、房地产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活动。”

  《条例》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编制或者修改湖泊保护规划,违反湖泊保护规划批准从事养殖、种植、城乡建设等活动,且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在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旅游景观、水上运动、餐饮娱乐等设施妨碍行洪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广满表示,《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当前湖泊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为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法治保障。王广满:“颁布实施《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对于依法加强湖泊管理和保护,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立法将湖泊纳入“河长制”管理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中安在线
《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获通过 明年元旦起施行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为我省湖泊撑起法律保护伞。根据条例,凡是常年水面面积在0.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