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放开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

02.11.2014  12:02

  安徽广播网11月2日讯 (记者:雷明剑) 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放开民间资本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价格。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调整间隔期限不少于2年。

  通知要求,各地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电视维护费、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电表、水表建安价格(含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

  此外,我省还对公办保障性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要严格落实价格扶持政策,促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