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建设
23.06.2016 03:4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此次示范社区(村)建设涉及消防工作机构、志愿消防组织、日常消防管理和宣传工作机制、宣传教育设施配置、特殊群体关爱等18项内容,推动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省消防总队要求8月31日前,按照各区、县建成1个示范社区(村)的标准,全省完成132个市级示范社区(村)建设,并在此基础上评选省级示范社区(村)。总队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加强与民政、应急办等部门联动,选择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社区、行政村先行开展,同时做好媒体宣传和经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社区(村)的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提高基层社区、农村火灾防控能力。(王应平)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3.06.2016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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