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15.06.2015 13:18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本报讯(记者 田婷)省政府日前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持续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积极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举措,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步增加,每年开展各类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综合素质和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保障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卫生计生服务、精神文化生活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社会。
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我省在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欠薪多发市、县(市、区)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源头预防和专项治理力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同时,推动实现农民工与单位职工“同岗同酬”;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我省将落实灵活就业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实施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农民工等群体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摘自:安徽日报 15-06-15)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15.06.2015 13:1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