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专利维权资助实施细则
近日,《安徽省专利维权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印发执行。《细则》对专利维权资助的原则、对象、条件、金额等作了详细规定。该项政策将令全省维权成功的专利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直接受益。
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2015年12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等的通知》(皖办发〔2015〕61号)要求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统筹科技资金,对专利权人维权费用分级、按比例给予资助。
2016年6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64号)提出,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科技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对专利权人维权费用给予一次性资助。7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分工等的通知》(皖政办〔201〕35号)明确要求2016年8月底前出台维权诉讼费资助细则。
此次印发《细则》是对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全创改试验任务分工的贯彻和落实,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鼓励专利权人主动维权,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统筹专项资金重点资助诉讼费、代理费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专利维权成本主要由诉讼费、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用三大块构成。其中诉讼费和代理费所占份额较大,尤其在涉外专利维权案件中,巨额的律师费让权利人不堪重负。2015年我省一家上市公司在德国参展期间遭遇德方企业提起侵权诉讼,尽管此案以和解告终,但诉讼期间我方企业仅律师费就支付了400多万元。为有效减轻维权负担,降低维权成本,《细则》第四条规定,专利维权资助的重点是诉讼费和代理费。
实行分级资助市(县)先行补贴
《细则》明确规定,专利维权资助遵循分级资助原则,严格执行市(县)先行投入,在市(县)先行资助的基础上,省予以资助。资助比例各为20%。资助额度国内维权分别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分别不超过10万元。
此外,《细则》还规定了专利维权资助申报的程序。省局每年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各市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在先行资助的基础上,统一整理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并公示。希望各市按照本《细则》的精神,积极统筹资金,尽快出台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