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1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等7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并给予我省3个创建名额。我委会同省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园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并实地走访,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申报了阜阳市颍州区三塔集镇、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镇、芜湖市芜湖县六郎镇、淮北市相山区凤凰山食品经济开发区、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合肥市庐江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等6个示范园创建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301号),公布了首批148个示范园创建单位,我省上报的6个示范园创建单位全部入围,创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国家要求,各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指导,加大对示范园创建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各示范园创建单位要不断挖掘农业的生态、文化、旅游等多方面功能,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创新和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将示范园打造成为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更大成效。2018年年底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创建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评定考核,择优认定100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示范园创建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按照示范园创建要求,指导各地修改完善创建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范围,理清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创新产业融合模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力争6个示范园全部通过国家验收并实现认定、挂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