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证工作再创佳绩

22.01.2017  15:11

 

一是 业务发展成绩喜人,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3万件,与上年度相比增长22.65%;公证收费与上年度相比增长21.67%。 二是 便民惠民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公证便民惠民服务年主题活动,公证书出具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免费为70周岁以上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为社会公众办理夫妻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三是 规范管理亮点纷呈,出台修订提存事务及民间借贷、公证核实、自然人身份审查、继承、强制执行指导意见,启动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执业档案建设,全省43%的公证机构达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 四是 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贯彻落实2000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和《公证法》,积极推动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全省79.5%的公证机构已改制为事业单位。 五是 队伍建设稳定有序,年度新增执业公证员19人、公证实习人员12人、承办涉外涉台公证业务公证员61人。 六是 信息水平行业领先,全面完成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签章、诚信系统、资源数据等功能模块,系统累计办证252.8万件,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七是 公证质量大幅提升,年度省厅抽查公证卷宗3170份,公证质量优秀率88.1%,与上年度相比上升8个百分点。 八是 培训交流广泛深入,首次赴清华大学举办全省公证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在四家实训基地举办二期全省县域公证员跟班实务训练培训班,年度分层次分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6场次,培训人员500余人次。 九是 执业环境持续优化,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与法院、公安、物价、外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出台诉讼调解对接、无户口人员落户、公证服务收费、涉外公证文书认证等措施。

(厅公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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