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单项目收益债券发行

30.05.2016  18:01

  本报讯我市第一单项目收益债券,日前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这单总额5亿元的项目收益债券,由镇江港城供水有限公司发行,也开辟了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新渠道。

  此次获准发行的本期项目收益债券期限为10年,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总投资9.88亿元的镇江市大港水厂一期工程项目。与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品种不同,项目收益债券与项目实施主体的信用相隔离,通过对特定项目产生的收入及现金流,实行全封闭运行来偿债。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项目收益类债券,是指与项目明确挂钩,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的收益。国家发改委去年7月出台了《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收益债券突破了传统的企业债发债指标、净资产等条件限制,更看重项目的优质性和稳定的现金流回报。 

  “项目收益债券适用于众多有收益的项目,包括垃圾处理、电力、污水处理、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收费公路、保障房建设以及净资产少的企业优质项目,等等,均可借此实现。”上述负责人表示,项目收益债券非常灵活,只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稳定收入且收入不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项目,都可以探索采用项目收益债券来融资。这有利于市政建设和企业发展,使项目融资效率大大提升,也是一种新的适用范围较广的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