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点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1.07.2014  17:34

  7月20日从市农委了解到,目前,我市首批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16人,涵盖水稻、蔬菜、畜禽等产业,形成了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科技化程度较高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新名词。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我市对此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探索破解以农民为主体“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地”问题的重要内容,先期在巢湖市和庐江县进行试点。目前,巢湖市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了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我市在县(市)域内建立了“县市组织、农委统筹、部门参与、各司其责、协作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推进机制。先期试点的巢湖市制定了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为主,以《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试行)》等为配套的“1+X”试点政策措施体系,确保试点工作推进有序、措施有力。

  在具体探索中,我市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规范选育的准入机制、因需施教的培训机制、动态的管理机制、多方合作的服务机制。巢湖市对年龄在18~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生产经营规模水稻50亩以上、蔬菜5亩以上、家畜200头以上,且上年家庭农业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并占家庭总收入80%以上的农民,按照“自愿自主、个人申请、乡镇初选、市级遴选”的程序确定培育对象。

  目前,我市建立了“省市县农业技术专家+农业院校+农业科研机构”的培训师资库,构建“资质培训中心+实训实践基地”培训平台,实行“理论授课+基地实践+经验交流”的普及性培训与“职业导师+培训学员+全程指导”的定制性培训相结合模式,并围绕从事产业采取“进园入社、联户结对、田间办班”等多样化施教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我市对经培训和认定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和资格证书,建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信息实名库、继续教育、证书年检等动态管理机制,提高规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