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破获“8.4”网络贩毒案
22.10.2014 14:31
本文来源: 公安局
循线追踪
重拳摧毁“毒网”
2014年7月下旬,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网上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三唑仑”,违法收入巨大。这条举报线索虽然非常模糊,但引起了合肥警方的高度重视,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参加案情分析会,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布置前期侦查工作。经先期侦查确认后,8月4日,禁毒支队将该案立为“2014.8.4”贩卖毒品案展开进一步侦查。
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警方终于彻底掌握了该起案件中贩卖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来源及销售渠道,整个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在充分固定案件相关证据后,对嫌疑人进行收网的时机业已成熟。
2014年9月24日下午,侦查人员在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7岁,合肥人)抓获,并当场从其家中查获大量寄往全国多个省市的快递单据及尚未来得及出售的“三唑仑”99.52克、成分有待鉴定药品600余克,以及两台用来与“客户”联系交易的电脑、账本等物品。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寻找低价的药品来源,利用网络寻找买家、完成交易,通过快递进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疯狂暴利
年收入近三十万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微信、陌陌、QQ等网络社交软件的普及和快递运输渠道的便捷,毒品购销越来越方便和隐蔽,加之青少年对网络应用极为敏锐,一些年轻人逐渐成为毒品案件的‘主角’。”专案组民警介绍说。2006年,“90后”的张某从电脑学校毕业,由于对各种互联网技术知识如数家珍,张某敏感的觉察到电子商务平台蕴藏着巨大商机,便利用自己掌握的互联网技术,以每月650元的价格租用了位于香港的服务器开设网店,在网上兜售成人用品。一段时间下来,生意虽然不温不火,但足够贴补家用,不过,这离张某的“发财梦”依然有很大的差距。
2009年,在和买家交流时,张某发现经常会有人询问他是否兜售“三唑仑”等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张某虽然明知“三唑仑”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违禁药品,但为牟取暴利,坚信“人无横财不富”的张某仍然决定铤而走险,挖空心思从网上寻找进货渠道,以每瓶进价105元,卖出价600元/瓶或100元/6片的价格通过QQ和电话联系买家,待确认客户支付货款后,根据订单,把买家购买的药品进行分包后,利用快递发货。颇具“服务意识”的张某还同时在销售中免费向买家提供、传授使用方法。渐渐的,他的网店生意开始越来越火爆,订单从全国各地纷至沓来,年收入近三十万元,获利颇丰。
警方说法
毒品交易新趋势
据警方透露,截至案发之日,张某所销售的违禁药品贩卖区域涉及安徽合肥、铜陵、安庆、辽宁沈阳、广西南宁和广东深圳等22个省市、上百个买家和商店,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在公安机关的侦办下,案件已经水落石出。但案件背后留给人们的思考却并未终止。“案件暴露出通过网络贩卖毒品的‘冰山一角’。”专案组民警介绍,这起案件反映出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的监管方面仍存在漏洞,致使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成为新型毒品被滥用。其次,网络运营商监管不到位,为网络贩卖新型毒品提供了渠道;三是快递行业不规范,致使这些新型毒品能够便捷地运送到购买者手中。
合肥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上贩毒是信息时代下一种新的毒品犯罪渠道,也是一种需要警惕的新趋势,由于网络贩卖新型毒品采用网上交易和网下快递进行,交易迅速且隐蔽性强。这起网络涉毒案件的成功侦破再次证明,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不法分子不得心存侥幸,无论网上网下,无论如何伪装隐蔽,只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就一定能够将其绳之以法。
阅读延伸
三唑仑 , 又称海乐神、酣乐欣,淡蓝色片剂。是常用的有效催眠药之一,具有抗惊厥、抗焦虑、镇静催眠的作用,也可用于缓解神经紧张等,是一种强烈的麻醉药品。三唑仑见效迅速,药效比普通安定强45—100倍,由于个体差异不同,服用大剂量会致人死亡,是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也属于毒品。
本文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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