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种质资源的“家底”如何?
为什么要保护农业的“野底子”?
——我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综述
开栏的话
种子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基础和重要载体,种业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关键。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与我国现代农业进步、农民增收与粮食安全紧密相连,意义重大。种子法修订草案无论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还是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都引起了高度关注,其中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审定和登记、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问题受到热议。从即日起,本报围绕热点问题开设专栏,聚焦种子法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在提高品种选育水平,培育种子 生产经营多元主体,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种子生产经营出现了不少新情况,种子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为此,2015年4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作为育种基础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问题也因其“基础”、“战略”等特质而引起广泛关注。
种质资源,是由亲代遗传给子代的遗传物质,它是培育新品种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资源。地球上约有30万种植物,蕴藏着丰富的种质资源,只要挖掘和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就足以为作物育种开辟广阔天地。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建成各类种质库1400余座,收藏种质资源700多万份(含各国重复保存部分),其中,我国长期保存的种质资源总量达45万份,位居世界第二。
“野底子”到底有多重要?
保护好“野底子”对农林业的发展到底有什么作用呢?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旭以“第一次绿色革命”为例做了说明:上世纪60-80年代,国际上利用杂交育种技术将水稻和小麦种质资源中的矮秆基因导入到其他品种中,从而掀起了“第一次绿色革命”的浪潮。这次革命使得全球主要农作物的“身高”都矮了一截,但抗病性、抗倒伏能力以及产量均有所提升。时至今日,全球主要农作物中占主导地位的依然是矮秆类型,具有矮秆基因的种质资源在其中功不可没。
我国著名杂交水稻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之所以能在杂交水稻领域取得巨大成就,关键是其发现并应用了野生稻雄性不育系。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小麦条锈病大流行,这种被称为“小麦癌症”的流行性病害,具有发生区域广、流行频率高、危害损失重的特点,会造成小麦产量的巨大损失。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小麦远缘杂交育种奠基人李振声发现,长穗偃麦草对条锈病具有很好的抗性。经过20年的努力,他带领课题组成功将偃麦草的抗病和抗逆基因转移到小麦当中,育成小偃4号、5号、6号、54号、81号等小偃系列小麦新品种,其中仅小偃6号就累计推广1.5亿亩,增产粮食40亿公斤。
这在我国的农业育种史上被称为“牧草和小麦的婚配”。
著名植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洪德元一直致力于牡丹花的研究,他说:“野生牡丹只有紫、白、黄三色,牡丹九大色系中的粉色、红色、绿色、蓝色、黑色、复色以前并不存在。”
曾经素面朝天,今日五彩斑斓,牡丹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变迁,成为“花中之王”?洪德元通过对数十个传统牡丹品种进行基因组学研究,发现它们大都源自河南、陕西、四川、甘肃等地区几个野生品种之间的杂交。
所以,种质资源不光关联着农林业新品种的选育,还关联着我国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在当下,则还是赢得生物经济时代主动权的重要保障基础。
我国种质资源的“家底”如何?
据刘旭院士介绍,我国是世界八大作物起源中心之一,其中最为著名的作物包括水稻、大豆、茶树等等。
自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大力推动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建设,长期保存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45万份,数量居世界第二位,收集野生植物种质资源5万余份,从国外引进种质资源2.3万多份,保护濒危物种59个;建成26种作物的100个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4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59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实施分子育种专项和36种作物产业技术体系创建,创制了1万多份具有应用价值的育种材料。
据统计,相关科研单位利用这些优异种质资源,共培育出粮、棉、油、茶、蔬菜、水果等新品种350多个,推广面积1.98亿亩,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直接产值达100多亿元。
林业建立自然保护区2126处,面积18.4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12.8%;建立森林公园2583处、面积2.52亿亩,对285万株珍稀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建立13个国家林木种质资源专项保护库和22个综合保护库,保存树种2000多种,保存林木种质资源5万余份。
2014年下半年,《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25年)》出台,这个规划被称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路线图。
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站长杨超介绍说,《规划》确定分两步走,以实现林木种质资源安全保存和可持续利用两大目标。也就是说,第一步是要摸清家底、保存资源,第二步则是科学利用、共享资源。
山东省自2011年5月开始,历时3年,对野生树种、栽培树种、古树名木、引进树种等林业种质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这是该省自建国以来第一次全面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山东省林业厅副厅长亓文辉用几个例子来说明“种质资源利用成效显著”:以107杨为代表的杨树新品种推广到大半个中国,山东省栽培面积超过1000万亩,带动了山东省板材产业的快速发展,综合效益数百亿元。冬枣品种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到200多万亩,2014年,仅沾化县就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平邑县推广蒙花II号、九丰一号等高绿原酸金银花新品种,年产值超过30亿元。
今年6月,从北京市海淀区农委传来消息:从今年开始,海淀区将适度恢复京西稻的种植。其目的是传承农耕文化,保护种质资源,建设稻田湿地。
京西稻,曾经的皇家贡米,千年的种植历史,但如今已濒临绝迹。它的逐步回归,不仅能让老北京寻找到儿时的记忆,同时也让保护种质资源这一比较专业生僻的名词,以一种更贴近的形式进入百姓的生活当中。
种质资源保护制度该如何完善?
从种子法制定以来,保护种质资源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社会的不断变迁,种质资源保护制度也应该不断完善,同时这也是当下正在进行中的,种子法修订的一个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认为:近年来,受城镇化快速推进、大规模开发建设、气候变化异常、生态环境恶化等影响,我国的种质资源保护形势比较严峻。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保护方式已难以适应。
比如种质资源被砍伐和破坏问题。
我国木本植物物种特有程度高,登记在册的珍稀濒危树种有380种。但目前90%的天然林已遭到砍伐。如原生在长白山、完达山、小兴安岭地区的红松天然林几乎荡然无存,与红松相伴的水曲柳、椴树、黄波罗等珍贵树种母树仅存5%左右。一些地方大量种植人工林,造成天然林和天然次生林大面积下降。
再比如种质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和有效利用问题。目前,我国80%以上的种质资源集中在科研和教学单位,一些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对其掌握的种质资源封锁垄断和控制,不愿对企业和社会开放,导致种质资源不能得到及时、方便、充分的开发利用。
为保护好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种子法修订草案规定,占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的,需经原设立机关同意。
国家对种质资源拥有主权,为防止优异种质资源流失,种子法修订草案规定,与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如何才能兼顾保护和利用的积极性,业内专家也给出了相关建议:
明确使用财政资金收集保存的种质资源的公共资源属性,建立公共种质资源研究成果的转化机制,依法向社会开放,推动商业性应用。
建立与从事种质资源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考核、绩效评价机制,调动科研人员从事种质资源研究的积极性。
鼓励和支持国内种子企业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提高种质资源有效利用水平。
同时,加快探索建立种质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对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保护和创新的积极性。
种质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保护种质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而有效利用好种质资源,是社会发展之需,是我国由种质资源持有大国向利用大国转变的必然途径。
(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