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6.07.2014 17:3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中基础性、公共性的项目,由全国林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资金安排,统一软件研发,为全国林业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供保障。对地方个性化的林业信息化系统,由各地林业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统一规划与标准,依托各级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分别负责建设实施。
(三)需求主导,面向应用。 林业信息化建设要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以林业业务需求为主导,以应用和服务为重点,引入或自主开发适用面广、物美价廉的信息产品,推动信息技术与林业工作的结合,满足林业管理和生产需要。
(四)整合资源,促进共享。 根据当前林业信息化的实际情况,基于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打破资源分散、封闭和垄断状况。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信息资源,加速基础性林业专题数据的标准化改造,防止再次出现重复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有效调控增量资源,优化信息资源配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资源效益。
(五)注重实用,适度超前。 信息化建设中要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相结合,采用成熟、可靠的信息技术支撑整个林业信息化建设,确保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同时,充分考虑长远发展需要,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为今后工作拓展空间。
(六)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省份和单位先行试点示范,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应用。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科学的技术路线,积累经验,指导全国,少走弯路,减少风险,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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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014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