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调研是否成立“艺术银行”

27.09.2014  10:15

      一项由文化部和财政部共同实施、推动文化治理体制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管理、资助、扶持和引导艺术事业健康发展新机制的 “国家艺术基金”,自去年12月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2014年度的初审。昨天,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大会在国家图书馆音乐厅举行。文化部部长兼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为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代表颁发了聘书。今天起,复评工作将正式展开,虽然745项进入复评的项目谁能最终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尚需时日,但这种通过“基金制”推动艺术创作发展的管理方式,已经获得了文艺界的普遍认同。

      关注不那么有名但富于才华的艺术工作者

      虽然称作“国家艺术基金”,但在申报时打破了体制内外的界限,打破了中央和地方的界限,打破了部门分割,所有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都有机会申请资助。目前, “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分别针对“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涵盖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美术、书法、摄影等十几个艺术大类,其中又包含近80个小的艺术门类,基本兼顾了艺术创作生产、传播推广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蔡武承诺:“‘国家艺术基金’不搞平均分配,不允许暗箱操作;不同所有制机构机会均等;要关注青年艺术人才、原创艺术项目和新兴艺术门类;要关注不那么有名但富于才华、活力,潜心创作的艺术工作者。”

      鼓励原创、保护失传、促地域文化与时代交融

      “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由各级各类专家组成,均是各艺术领域的领军人物。据统计,今年申报主体共在网上填报项目6502项,正式提交4260项,最终受理 4124项。经过9月5日至14日的10天网上初审,最终遴选出745项进入复评,通过率约为18%。据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赵少华介绍: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在复评时,还将安排申报主体进行现场答辩,然后接受评委质询,这一过程也是其听取专家意见、不断完善项目的过程。通过复评进入终审的项目,将提交理事会审定,之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予以公告并通知申报主体签订立项资助协议,给予资助。”至于评审的标准,赵少华说:“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要以支持鼓励原创作品为主,对于面临传承保护压力的传统艺术形式要给予必要的关注,对于同样属于我们文化艺术基因库的地域文化样式,不仅要关注,还要推动其走上与时代交融之路。”

      仿照国外艺术银行对“征集收藏”进行可行性研究

      赵少华表示:“今后,国家艺术基金还要对不同艺术样式融合创新和新型艺术门类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予以资助,对于基金资助项目和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作品,还要开展征集收藏,以积累国家财富,并设立基金的荣典制度,以及开展海外艺术合作等。”蔡武同时指出:“国家艺术基金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同时,也要在如何吸纳社会资金、提高筹资能力、搞好展示活动、扩大对外影响等方面进行拓展,特别是要对基金资助范畴内尚未展开的‘征集收藏’进行可行性研究。1972年加拿大就成立了世界上首家艺术银行,澳大利亚、挪威、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也都相继成立了艺术银行。这些银行通常由政府提供基金支持或政策保障,公益性收藏、购买艺术家的作品,再将作品转租或出售给政府机关、企业、私人用于陈列、装饰、收藏等,从而支持本国青年艺术家的创作和发展,从多年运作情况来看有一定的效果。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要在这方面加强调研,提出意见。”(文/记者 郭佳)

(责任编辑:刘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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