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全面完成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要求和动员会精神,我厅高度重视,厅主要负责人作出部署安排,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清理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省编办的指导下,历时4个月,顺利完成了任务。
一、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通过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名称、实施对象等,逐条完善行政权力的实施依据,逐条编制行政权力责任事项,逐条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逐条梳理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
二、认真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尤其是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我省首创,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无经验可循,清理工作小组人员加班加点,认真对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全面进行自查清理,及时上报了205项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责任事项等材料。
经与省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第三小组多次沟通协调、审核确认我厅精简行政权力137项,其中取消8项、下放2项、暂停实施104项、整合减少13项,列为内部管理10项,简减率达到65%;保留行政权力68项(含1项涉密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审批11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37项。此外,我厅还逐条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的廉政风险点308个,其中高等级风险点14个,中等级风险点125个,低等级风险点173个。67项(不含1项涉密权力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的具体内容已在厅网站予以公示。
三、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厅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业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并于10月31日在厅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