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情况的公示

16.07.2014  14:35

为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安徽省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皖商改字〔2007〕25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萧县商务局上报关于萧县建新加油站因整体转让给马建军经营,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7月21日之前与我局商贸科联系,反映材料请送或邮寄至宿州市商务局商贸科(地址:宿州市汴河西路437号,邮编:234000)。 

联  系  人:李锦华 

联系电话、传真:0557-3056519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