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开展2014年度百万元“慈善助学”活动

10.07.2014  10:53

 

马鞍山市残联7月9日消息: 从即日起,马鞍山市2014年度百万元“慈善助学”活动正式启动。此次活动主要是对今年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进行资助,力争实现符合条件大学新生资助的“零漏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本市常住户口(城乡不限)、参加今年夏季高考、被三本(含)以上高等院校录取、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新生; (二)非“低保”户的低收入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和直系亲属患重特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本年度(2013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达5万元以上家庭的大学新生; (三)受助对象应品学兼优; (四)当年通过其它方式已得到社会其他渠道助学资助的或者已录取三本以上而放弃就读的学生,不在此次活动资助之列; (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今年新入学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二、资助程序 (一)申请(7月14日--8月15日) 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从各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及相关单位领取或到马鞍山市慈善网站www.mascs.org下载《马鞍山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家庭低保证、大学生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非“低保”家庭的申请,应附和申请人相关的低收入证明、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证明、直系亲属患重特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清单的复印件。《申请表》需经所在社区(村委会)、乡镇街道审核后,报送所属各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及相关单位。 (二)审核(8月1日--8月19日) 各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及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对合格的申请材料统一汇总报市慈善总会项目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2494343、2491643);同时,对不符合此次资助条件的,各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及相关单位,要及时以一定形式予以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审批(8月19日—8月22日) 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及相关单位申报的学生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在严格对照资助条件,并与市内其他开展助学活动的部门单位和公益机构充分沟通,保证在不重复资助的基础上,确定符合受助学生名单,并及时向各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及相关单位进行反馈。 (四)发放 在新学期开学前,举行由市及相关领导、捐赠人及部分受助学生代表参加的“2014年度马鞍山市百万元‘慈善助学’发放仪式”,未参加现场仪式的受助学生将由各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及相关单位做好相应发放工作,保证善款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咨询电话:马鞍山市慈善总会:2494343  249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