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意见规范“三重一创”建设档案工作

24.01.2018  01:31
为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档案工作,近日,蚌埠市档案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三重一创”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县区档案局、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是打造发展主引擎、推动创新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蚌埠市近期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三重一创”建设档案是指在“三重一创”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

      《意见》要求,各县区和承担“三重一创”建设的相关部门,以及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内企业和工程、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提高对“三重一创”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档案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三重一创”建设档案工作;要明确主要任务,把“三重一创”建设档案工作纳入“三重一创”建设整体工作部署,落实责任主体,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三重一创”建设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高效;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对“三重一创”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为“三重一创”建设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必要保障。

      《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三重一创”建设服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把“三重一创”建设档案管理纳入“三重一创”建设评估内容,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