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财政部等联合下发意见 农村残疾人扶贫对象要全部建档立卡

08.07.2014  18:39

记者3日从全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经验交流暨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残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确保不漏掉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

意见》指出,对纳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扶贫对象,根据不同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分类施策,逐一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项目和措施,确保每个残疾人扶贫对象逐步增收脱贫。

意见》强调,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以服务促建设,为残疾人服务,确保每个残疾人扶贫对象都有帮扶责任人和切实可行的增收项目。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残疾人扶贫对象的支持力度。增加康复扶贫贷款规模,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农村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贷款贴息政策规定,对残疾人扶贫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地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增加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比重。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和残疾人专业生产合作社要积极发挥作用,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收致富。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04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