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实施意见 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04.06.2016 13:51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6月4日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多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未来我省将完善高校科研人员收入分派机制,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大学生在读期间休学创业。
我省政策明确,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高校自行确定。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建立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省级产学研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同时聚焦我省产业创新等重大共性技术需求,建设新一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我省还将建立安徽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指导全省高校科技工作的学术咨询和专家组织。高校科研人员经学校同意,可按相关规定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相应规定延长。离岗期间,人事档案由学校管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工龄连续计算。
我省还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有利条件。放宽大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保留学籍,休学从事创业活动。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刘媛媛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04.06.201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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