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出名不缴物业费就可以啦
昨日,家住合肥蜀山区金牛路附近一小区的孙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在小区楼道大厅内,悬挂了一张“温馨提示”,按理讲温馨提示定是提示业主一些事情的好的建议,没想到这张温馨提示把孙女士吓得不清,“不交物业费就要把我们的房号、姓名这些隐私信息贴到合肥市各大卖场、学校等地方,这下可是全合肥人都知道了。”
昨日中午时分,市场星报记者也来到该小区,在小区3号楼内,记者也见到了孙女士所说的一张粉红色纸制的“温馨提示”,上面写着“请各欠费业主于2014年12月20日前至物业服务中心缴纳所欠物业费,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业主房号、姓名、欠费信息张贴在小区大门口、单元门口及合肥市各大卖场、学校、医院、街道等地方。”
温馨提示的落款为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时间为11月16日,看到这样的温馨提示,小区业主们看法不一,有的认为物业有些过分,就算是欠了物业费,也不能将个人信息公布出来,有的人则认为,现在很多“老赖”的信息都能公布出来,个人身份证都能公布,物业此举也是为了促进大家交物业费、
昨日中午市场星报记者也找到小区物业,一位袁姓负责人称,悬挂这个温馨提示,也就是提醒一下业主,并不是真的要这么做,针对拖欠物业费他们也是走法律程序。目前整体物业费只能收上来百分之七十左右,如果细化到小区A、B两区,则更加明显,A区只能收上来百分之三四十,更有甚者从小区2011年交房以来就没有交过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也需要资金来运转,提醒业主交物业费。
不过在市场星报记者采访袁姓负责人时,他也通过电话要求工作人员立即去取下来各处的“温馨提示”。今日下午,记者也联系上合肥12348法援热线,一值班律师称,针对此事也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业主拖欠物业费是事实情况,物业方有权利讨要,但物业管理的范围只是一个小区,可以在小区内小范围粘贴,像“让合肥人都知道”这样的行为,物业没有这个权利。(新闻来源: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 晓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