惧怕列入信用“黑名单”“老赖”偿还欠款
安徽法院网讯 淮南市谢家集区一“老赖”欠钱不还,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在法院将其账户冻结,并告知准备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时,主动还清了拖欠债务。
2012年4月,原告方某为被告左某定制并安装电动抗风卷闸门,双方约定,方某为左某制作并安装电动卷闸门,价款为16000元。卷闸门安装好以后,方某多次找左某催要货款,左某一直拖欠不付。后方某起诉至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左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方某货款16000元。
判决生效以后,左某并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方某多次找到左某要求其履行判决,但是左某一直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方某只得向谢家集区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了方某的案件后,执行法官便多次到淮南市各家银行去查询左某的账户,但在将近十次的查询后,依然毫无收获。执行法官及时将查询的情况向方某进行了反馈,方某对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精神表示了感谢,并表示自己也会尽量提供左某的财产线索。
中秋节假后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将所有到银行查询的左某账户明细进行了一次仔细认真的梳理。在梳理中,执行法官发现,左某在通商银行的一个账户近期使用比较频繁,且数额较大,感觉到左某该账户近期进钱的可能性较大,应当予以冻结。执行法官遂经合议庭合议决定以后,立即赶往通商银行将左某的账户进行了冻结。
账户冻结后的第三天下午,左某出现在了执行局的办公室门前,一进门他便大声的质问执行法官为什么要冻结他的账户,情绪很是激动。执行法官耐心向左某进行了解释,并通过聊家常的方式安抚了左某的情绪,同时了解了相关的情况。原来左某情绪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被冻结的账户中的钱款是他为了做生意刚从银行申请的贷款,没想到贷款刚申请下来,就被法院给冻结了,现因急需要这笔钱来做生意,所以希望执行法官能够尽快的将该账户解冻。
听完左某的叙述后,执行法官告知左某,如其不偿还方某的货款,法院是不会对账户进行解冻的,并可能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把欠钱不还的行为向银行进行通报,将来银行就可能不会再贷款给左某。左某闻言后,当即表示自己愿意偿还方某货款,希望法院不要对其欠钱不还的行为向银行通报。最终左某和方某达成了和解协议,9月17日,左某将所欠货款偿还给了方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