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约谈七大牌照商 落实互联网电视监管

17.07.2014  12:32

  约谈七大牌照商

  广电总局落实互联网电视监管

  ⊙记者 庞瑞 ○编辑 邱江

  7月15日,多家网站在显著位置发布消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7月11日、15日分别约见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三大台”的领导以及广东、浙江、湖南、上海四大台及地方局。“这次约谈中,总局并没有提出新的东西,只是要求大家按照原有的规范去落实。”一名地方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这是一次强调落实文件的谈话。”

  据了解,广电新闻总局高层特别要求,“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商”,并且措辞严肃地指出,“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这里所说的七大牌照商是指集成播控牌照,目前全国就7张。”一名内部人士对记者说道,“以后也不会再增加。”

  目前,七大集成播控牌照分属于CN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南方传媒、华数传媒、湖南电视台(芒果TV)及百视通,正好对应此次约谈的七大单位。

  据了解,在此轮约谈中,监管层一连指出了“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EPG管理失控、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销售渠道混乱、与严重违规互联网企业合作”等六大问题,并且明确要求“立即开始整顿活动,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要求必须在一周内下线,内容无论是在老盒子还是新盒子,无论哪个版本都要维护和清理。终端内容不管来源是哪,都计入集成播控平台管理,平台上所有内容都由牌照方负责”。

  一名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此次约谈透露出的一个明确信息是“责任到人头”,即七大集成播控牌照商俨然成为各种违规行为的“最终责任人”,以后难以再用类似“第三方内容”等托词撇清责任。“全国只有这么7家获集成播控牌照,按理说已经很可靠了,但没想到就这7家,也没完全按照文件要求来。也许是因为市场竞争的确太激烈了。”

  根据 “广电总局181号文”,即《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不能接入非法集成平台”以及“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但在此前的实践中,各种“山寨盒子”的盛行已然突破了文件所划下的红线。而最令人玩味的是,“带头违规”的厂商中恰恰就有七大集成播控商的身影。

  “6月份的时候,广电总局就发函点名批评了华数传媒、百视通。”一名业界人士回忆道,“原因是预置了未经认可的视频App。”

  “此轮约谈的精神和6月份发函是一脉相承的。”一位监管内部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原因是监管层日益注意到,有很多电视上原本不可能出现的内容,通过这一环节变相进入了电视。”

  毫无疑问,监管层态度的日益明确将会对整个行业的未来生态产生重大影响。“现在太敏感,最好先看看动静再说。”一名视频内容制作方的负责人称。

  有分析认为,对于日益受到互联网冲击的传统广电媒体而言,通过此轮整顿或可受益。“集成播控牌照已经不太可能发了,而在现在的形势之下,内容服务牌照想要增加也会很难。”一名业内人士谈到,“而什么样的机构能拿到这些牌照,一目了然。”

责编:蔡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