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安装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农发行市(县)分行、中储粮直属企业:
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推广应用第一批105家试点任务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二批推广应用工作已启动,但在推进过程中,个别企业不积极,沟通协调较为困难。主要原因是对“一卡通”系统推广应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为加快推广应用步伐,确保按计划实现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一卡通”系统的重要意义
推广应用“一卡通”系统,运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对收购业务各环节进行严格的流程控制,实现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可以有效确保收购工作规范有序、有效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发生,促进国家惠农政策严格落实,保证政策性信贷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也是防止出现压级压价、低收高转、“打白条”、收“人情粮”的重要防控手段。
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把“一卡通”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做好。2015年9月15日,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联席会议决定,在全省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推广应用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各地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要充分认识做好“一卡通”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指导、督促收储库点积极主动推进收购系统尽快上线、规范运行。
二、“一卡通”系统建设总体安排
(一)总体目标
2016年4月底前,实现安徽辖区所有收储库点全覆盖,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全面应用“一卡通”系统。从2016年4月份起,把是否安装“一卡通”系统作为确定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的准入条件。
2016年开始,安徽辖区所有委托收储企业的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中储粮直属库实行非现金结算并集中支付给售粮人。
(二)计划安排
第二批378家库点“一卡通”系统建设工作已经启动,2015年12月底完成。
2015年12月下旬,启动第三批300个以上库点,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做到稻谷政策性收购库点全覆盖。
2016年4月底前,完成第四批库点建设任务,实现安徽辖区所有收储库点全覆盖。
在“一卡通”系统推进过程中,本着“宜快则快”的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不受批次限制,加快推广应用的进度。
(三)建设费用
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系统软件费用由中储粮直属库帮助解决,从统筹的5厘钱收购费用中支付。设备费用由使用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的收储库点承担,从2分钱收购费用中解决。基建工程费用由收储库点自行承担。
中粮、中纺、省粮油集团等企业所属库点推进“一卡通”过程中发生的包括软件和硬件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中储粮直属库牵头、当地粮食局、农发行参加的“一卡通”系统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共同推进“一卡通”系统建设。要按照所有收储库点全覆盖的目标,确定分批次推广应用库点,如出现不安装“一卡通”系统收储库点的情况,要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中明确不同意安装的部门以及该部门的认定理由,并由该部门向领导小组作出不会引起当地政策性粮食收储矛盾的书面承诺。指导、监督收储库点同步、交叉实施设备采购、基建施工、安装调试三个主要环节的工作,保证“一卡通”系统安装和应用的质量和效率。粮食局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指导和督促,加快建设进度。农发行要为“一卡通”系统推广应用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中储粮直属库要落实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的责任,将“一卡通”系统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设立机构,落实责任。在中储粮直属库设立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集中支付中心,负责本辖区委托收储库点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集中支付工作。支付中心人员由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粮食局、参与收购的其他央企及省直企业指派1-2人组成。支付中心根据业务量分县或分片设立若干小组,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收储库点的资金结算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和支付。
(三)强化培训,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各层级人员的培训,先对中储粮直属库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再由中储粮直属库对委托收储库点进行培训指导,确保上线运行前相关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操作系统。同时,要加大对售粮农户的宣传指导,赢得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四)积极应用,加强考核。对“一卡通”系统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库点,在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要立即投入使用。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将“一卡通”系统完成情况纳入直属库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特此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 农发行安徽省分行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