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重要规范性文件由省法制办提前介入审查
28.01.2017 21:07
本文来源: 徽广播
合法性审查是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建立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对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由省法制办提前介入,以提高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质量。
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主要包括具有探索性、创新性,且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改革方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直接影响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报请省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省属事业单位撤销、合并等重大事项;省政府对外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其他涉及敏感领域、关系民生或社会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程序,由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或省政府办公厅启动。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上报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在相关文字材料或文件初稿形成后,或合作框架协议草案基本形成、双方会谈前,承办单位应主动致函省法制办商请提前介入,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或进行情况说明。承办单位未启动提前介入程序而上报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省政府办公厅认为需要启动的,应及时告知省法制办提前介入。对属于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范围而没有提请省法制办提前介入、造成不良影响的,省政府办公厅应予通报。
本文来源: 徽广播
28.01.2017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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