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上黑名单,快速缴案款

28.11.2014  16:12
 

  安徽法院网讯  2014年11月14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法官们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储某,告知其即将被列入黑名单,储某害怕自己被列入黑名单而主动缴纳案款41708元。

  2014年8月5日,储某因为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成为被执行人,可是他从商多年十分“精明”,利用各种方法躲避执行。11月14日,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通过电话联系储某,告知其即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俗称,是指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让其成为没有信用者,限制其银行借贷、按揭等活动。执行法官们向储某详细分析了几点最直接的不利后果:1、个人信息被网上公开“晾晒”失去信用;2、不能向银行贷款;3、限制高消费无法享受高档便利的住、行服务。储某意识到后果严重,为了避免被列入黑名单,他立刻赶到金寨县人民法院缴纳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