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警民联调”交通事故促和谐

16.11.2016  02:33
        怀远县120多万人口的一个大县,在经济繁荣的背景下,也给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县域混合型公路较多,公路等级低,人车流量大,年均事故近9000多起。近2年来怀远县的交通事故调解率高,矛盾纠纷少,事故当事人多方满意,没有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引发的信访案件。那么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是运用了什么行之有效的举措呢?
  据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长陈东君介绍,为了解决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采用“警民联调”室机制调处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警民联调”室就是怀远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人民调解员到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共同开展调解的新型工作机制,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拓展。并且把“警民联调”室设在事故处理中心,既解放了警力又减轻了交通事故民警的工作压力,也方便了事故双方当事人,又节约了诉讼成本,有利于交通事故纠纷及时得以科学分流和调处化解,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调处实效,同时也妥善的处理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深化“平安怀远”建设也是一项重要举措。
  怀远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廖恒英和常琴提供给记者部分她们成功调解纠纷的卷宗,整洁规范的卷宗页面分类清晰,一目了然,细化到每一个接受调处纠纷的家庭成员,赔偿既有本人签名,又有指纹,还有现场照片为档,责权利精准。自愿接受调处并达成协议的加盖怀远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对未达成协议的,告知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束后,“警民联调”室将调处结果反馈至交管大队,卷宗归档。
  自2015年元月“警民联调”室设立以来,已成功调解事故600多起,双方当事人从开始的对抗心理到最后的宽慰理解迈出“警民联调”室,该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