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河溜镇“七个严禁”加强干部党员作风建设

17.01.2015  01:06

  日前,怀远县河溜镇重申纪律要求,明确“七个严禁”,加强干部、党员作风建设,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快处理,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风清气正过“双节”。

  对照规定,该镇一是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等礼品搞互相走访。二是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挥霍浪费。三是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以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六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非工作需要一律停驶,并停放在办公区域。七是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务支出。该镇纪委还通过廉政短信提醒等形式广泛宣传“七个严禁”,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鲜明的态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弘扬清风正气。

  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治理和严禁公款吃喝等规定。镇纪委公布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并组成督察小组,邀请特邀监察员参与,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通知》执行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刘流 田祖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