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30.05.2014  18:35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使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作用,为领导机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促进民政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怀远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突出及时性、准确性、实效性和保密性。
      二、信息报送内容。围绕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业务工作进行。上级领导视察或调研、重要会议精神、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各科室、局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落实进度、工作经验等均可作为信息上报。对上级督办、信访、整改通知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随时跟进,将开展、进度情况等信息及时报送办公室。
      三、报送信息要求。信息报送工作要真实、客观、及时、准确、内容充实,突出创新性、前瞻性。
      1、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工作。
      2、报送信息内容简明、客观、公正、真实、数据翔实,能够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成果和近期工作动态及情况。
    3、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保密制度,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严格审核程序进行上报;重大重点信息须要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对上报的信息办公室要严格把关,经过审查后方可报送。
      4、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类信息的登记、整理,汇总。将信息上报制度纳入到局目标考核管理中,与年终考核挂钩。

 

 


上报单位:怀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