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建立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机制

08.07.2014  11:23

为合理配置教育人力资源,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怀远教育局结合该县教育工作实际,建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机制。怀远教育局要求,每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比不低于10%;凡50周岁以下的男教师、45周岁以下的女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满10年,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

实施区域内教师定期交流。以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为重点,推进城区内初级中学之间、小学之间教师定期交流;农村学区范围内的初级中学之间,初级中学与小学之间,中心学校与村完小、村完小与教学点之间教师的交流,实施农村学区学校间教师的定期交流。农村完中要安排富余学科教师到相应的初中和小学进行支教。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要选送中青年教师到城区优质资源学校进行交流学习。各学区、学校要要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本区域内和学校之间教师合理流动。

加大城镇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力度。城区学校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需到农村或薄弱学校进行支教,城镇幼儿园也可采取派驻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园进行帮扶等形式开展支教。凡是晋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参选特级教师、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市县名师及后备人选的必须要有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经历。在城镇及以上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两年。

认真落实全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3-2014学年度,怀远作为省“两区”人才支持计划受援县,支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2015学年度,全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支持怀远县支教教师40人。怀远教育局将结合全县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需要,认真落实全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快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促进县域内整体教学质量提高。

怀远教育局要求各学区、局属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制定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教师轮岗交流长效工作机制和考核与奖惩机制,确保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质量。

建立教师轮岗交流长效机制,合理配置全县教师资源,对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全县整体教育质量意义重大。(蒋玉升 特约通讯员:乔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