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六举措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7.05.2015  11:24

      2015年,怀远县为切实解决大病对象及困难家庭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加大救助力度,多措并举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一是各乡镇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民政、社保、新农合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村(居)医疗救助工作;各村(居)确定民政专管员受理和上报,自上而下形成全覆盖的医疗救助网络。
      二是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日,向村(居)居民宣传大病救助新规定;在村(居)成立由民政专员为组长,各村民组组长为组员的宣传小组,利用入户、受理告知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认真落实《怀远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实行分类救助。
      四是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助基金资助救助对象参合(保)的相关工作,协助、配合民政部门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五是对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患者,由村(居)民政专员、分片干部入户调查核实上报,再由乡镇民政办牵头各单位入村核查,经村公示后,最终纳入救助范围,同时设立举报箱,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民政、财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基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1—5月份,该县及时发放医疗救助款395.83万元,累计救助医疗困难群众126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救助群众增加431人,救助款增加173.13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入院接受治疗。
 

 

上报单位:怀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