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大代表为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13.08.2014 18:2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是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放宽金融限制,加大信贷支持。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民间银行,鼓励民企向内部职工和社会募集资金,给民间融资更广阔的空间,允许民间借贷并加以规范,消除国有金融的垄断壁垒。二是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民营经济成分涉及各行各业,发展的问题也不断出现,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为民营经济发展去领路、去服务;建议在与民营企业联系较为密切的工商联合会的基础上去组建,或者在与个私组织联系紧密的工商部门的基础上去组建。三是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允许民营企业选择社会保险支付方式,尊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意愿,在缴费比例和险种选择上给民营企业以更大的空间。四是推进创业园区建设,助推民营企业集群发展,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浙江、广东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为了节约资源,集约用地,企业集群发展,不仅互补性强,而且共享资源,降低成本。政府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组织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平台)。政府优先供地,减免有关税费,促进企业集聚,共享配套资源。(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蚌埠市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3.08.2014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