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设立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11.10.2016  17:08

      近日,怀宁县出台若干政策,对在本县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企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文化机构、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实施的其他相关项目、个人(仅限专利资助和从事农业生产)等,设立“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在工业方面,支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在自主创新发展方面,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发明创造、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产;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支持农业规模化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和集约化发展;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支持服务业规模化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服务业专业化品质化发展、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推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