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男子入室盗窃他人手机 得手后居然调戏受害者女儿

23.04.2015  10:33

20日,怀宁县检察院以“零口供”依法对涉嫌盗窃犯罪的嫌疑人涂某批准逮捕。此前,涂某曾深夜撬门入室盗取他人手机等财物,得手后通过手机调戏受害人女儿。到案后,他拒不交待真实案情,谎称手机在外面捡到的,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现年45岁的涂某家住潜山县一乡村。今年2月13日晚,涂某窜至怀宁县高河镇火车站附近一小区,然后来到受害人桂某家门口,发现该家屋内灯光全灭,便猜想屋主睡着了。于是,涂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撬开桂某家大门,然后进入屋内实施盗窃,在盗走受害人家中现金1700元及手机等财物后迅速逃离现场。

第二天一起床,受害人桂某发现其家中被盗,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侦查人员立案侦查,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勘察取证。可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发生了连公安机关都想象不到的事情,涂某竟然用偷来的手机多次拨打该手机中通讯录中存储的大女儿、小女儿号码,时不时进行调戏,说出流氓话。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最终确定该手机的位置,并于2015年3月6日在潜山县将其抓获。经进一步侦查发现,涂某先后在潜山、怀宁等地实施多次盗窃,但其拒不交代有关问题,并谎称此前被盗来的手机是捡的。

面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该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认真仔细审查核实,认定桂某的手机被盗后,涂某在当晚就使用自己的手机拨打被盗手机,随后该手机就跟涂某一同到其住处,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遂作出批捕决定。(小友 金亚 记者 王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