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印发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方案
15.05.2014 17:39
本文来源: 卫生厅
近日,怀宁县印发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方案,从人员经费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基本建设及房屋维修补助、大型设备购置及维护补助、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及紧急救治、支边、支农补助六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1、人员经费补助。(1)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按现行标准60%予以补助;(2)离退休人员经费,按实际人数和人社部门工资批复标准的100%予以补助。
2、药品零差率补助。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25%部分,按医院诊疗人次(每个门急诊人次视为1个诊疗人次,每个出院人数折算为3个诊疗人次)确定补助基数,每人次按9.16元补助标准(每人次补助标准将根据省审定标准执行),根据诊疗人次予以补助。补助款全额拨付县级公立医院。
3、基本建设及房屋维修补助。每年安排建设和维修经费100万元。
4、大型设备购置及维护补助。由于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快,维护成本高,为了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更好地增进群众健康福祉,每年安排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100万元。
5、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及紧急救治、支边、支农补助。(1)每年安排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服务经费50万元;(2)每年安排人才培养补助经费50万元;(3)每年安排紧急救治及支边、支农补助经费20万元。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5.05.2014 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