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出台《关于快速办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实施细则》

21.10.2014  16:27
 

  安徽法院网讯  为依法快速办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推进全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快速办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实施细则》。

  确立办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则。明确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处理应当遵循简便、快捷、便民、注重调解的原则,采取“诉调对接”、“全程调解”和“社区巡回开庭”为特色的“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注重普法教育”的审理模式。

  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调解机制。要求各部门积极协助街道、社区组建物业服务纠纷调解组织,驻街道、社区的“便民联系点”法官要积极主动指导社区工作人员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对于当事人诉至法院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加强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力度。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条件的物业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判,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细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详细规定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从立案至裁判的程序细则,明确各个时间节点,同时明确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自行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住宅小区、社区、街道等地点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寓教于审。